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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04-15 10:34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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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近期,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对县城、乡镇校园周边场所开展工作督导,督导中发现校园周边部分流动摊贩存在销售食品原材料来源不明、炸锅中的油反复利用、发黑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障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加强沟通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推进会和县委十四届第109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漏洞,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狠抓工作落实落地。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尤其是流动摊贩)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督促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各类食品安全标准、规范,提供食品经营服务。

(二)各乡镇要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即日起至4月16日,各乡镇要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重点排查流动摊贩,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

此项工作纳入 2024 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各乡镇务必于2024年4月16日17: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安办。联系人:王绍斌,联系电话:13700964142,电子邮箱:332067272@qq.com 。

平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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