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有效推动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检验工作成效,提升创建整体水平确保创城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项创建指标任务有效推进、全面达标,根据创城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城工作交叉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人员培训阶段(2024年2月26日)。县食安办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相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培训。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各交叉检查组根据被检查地实际,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相关要求对被检查地区各相关业态进行打分。
(三)问题反馈阶段(2024年3月6日)。各检查组于2024年3月6日前将检查打分表及检查情况汇总电子台账报送至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转至各乡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
二、人员安排
(一)交叉检查组。由各乡镇安排1名食品安全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和被检查乡镇安排一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配合组成,负责对照相关要求开展现场检查,交叉检查安排名单详见。并于2月27日17:00前将交叉检查组人员报送至县食安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参加交叉检查(因泗耳藏族乡经营主体太少,本次不列入交叉检查名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交叉检查组要紧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环境、佐证资料等重点内容,围绕管理制度未落实、环境卫生脏乱差、佐证资料不规范等问题,每日如实填写检查情况汇总电子台账。
(三)加快问题整改。县食安办将根据各组检查情况,适时通报相关问题,各乡镇要找准问题原因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交叉检查组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对照打分表逐项检查,查找问题,建立检查情况汇总电子台账,确保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联系,由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要坚持“谁丢分、谁负责”的倒查责任机制。各交叉检查组在检查打分表。和检查情况汇总电子台账上要签名,如在交叉检查过程中未检查出问题而在国检中又被检查出问题的和对行动慢、落实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影响市上创城工作验收通过的,将依照有关制度由县纪委倒查追责。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交叉检查组织管理工作由县食安办统筹,请各乡镇自行安排车辆供本次交叉检查使用,食宿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按相关要求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梁成武 联系电话:13795777977(V网:65277)
邮 箱:396145365@qq.com
平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