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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十四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4-01-05 15:54文章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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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全县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8月2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近三个月来,市场监管局党组针对“在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个具体问题4个具体表现,细化整改措施11条,修订完善制度1个,其中,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应完成整改措施11条,实际完成整改措施11条,未完成整改措0条,阶段性整改率为100%。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真正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意见工作部署要求,对指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形成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共识;二是深入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通过专题会议、干部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反馈的4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举一反三、深挖根源,落实到11条具体整改措施,把每条整改措施都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组织约束,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促进履职担当,完善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对在日常监管、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干部改正。

二、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十四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对市场监管局党组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一次“集中审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我局党组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并按照巡察组的要求把问题整改过程作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着力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县委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迅速部署,立行立改。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责任落实。针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所承担的整改工作。各所、股室、中心等有关部门履行“实施主体”职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落到实处。

(四)深入督促督办,加快整改进度。对照整改工作方案,通过不间断的督察督办,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制度,实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每月调阅一次整改台账。根据具体情况,召开“疑难杂症”整改督办会。目前已整改完成4条。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简单应付和‘上热中温下凉’”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局党组在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学得不透、领悟不深,对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研究多、部署少,落实较少,对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有所欠缺,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未向所联系企业宣传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导致企业对本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不了解、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二是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会、职工会学习内容;三是建立业务讲练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业务讲练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市场监管业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学习和检验;四是利用短信平台告知联系企业此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发出短信6000余条;五是利用短信、公示栏、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六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开展政策宣讲工作,送政策上门。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在深入了解营造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稳定的法治环境、暖心的人文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情况方面

(2)针对巡察反馈“推进事关市场主体切身利益方面改革不力”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和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改革中思想僵化、思维固化,主动性不强,坐等上级出政策,没有积极为市场主体服务,只注重宣传政策,未见政策落实的效果,2022年全年无1家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在市上考核时被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对活动中发现的思想僵化、思维固化,主动性不强等现象及时纠正,建立整改台账;二是全面摸排辖区内符合“一照多址”“一证多址”办理条件的经营主体,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办理,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计办理相关业务5件;三是在食品经营领域全面推行“证照联办”,引导经营主体选择“证照联办”,建立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计办理证照联办36件。

整改进度:第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在深入了解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

(3)针对巡察反馈“存在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拖沓、缺乏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程服务意识”问题。具体表现为工作人员对绵阳市营商环境监测平台系统掌握不熟练,填报系统时出现错误,导致市营商办提取数据时出现“0”数据和错误数据,未能客观真实反映我县营商环境相关指标和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县营商办,寻求业务指导,每月填报监测平台数据后,将填报情况截图发县营商办备案;二是在下半年,做好退休工作人员岗位新老接替业务培训工作,目前已安排人员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提前学习业务工作,为接替退休人员工作做好准备。

整改进度:第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集中整改阶段,未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

五、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主动担起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坚持做到限期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

(三)举一反三,跟踪督办整改事项进行。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部署,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及时公开,做好整改情况汇报反馈。及时汇报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规定范围内对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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