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2024-01-18 13:26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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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51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639.1万元,用于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5号)文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6月30日之前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审批后,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

三、请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

 平财农(2024)3号 附件.xls

 

 

平武县财政局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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