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2024-01-11 13:22文章来源: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水利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44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0万元,其中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172万元,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28万元,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3”相关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各支出方向间可调剂使用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同步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执行中需调整和完善绩效目标的,应按照程序报批。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应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平财农(2024)2号 附件.xlsx 

 

平武县财政局

202411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