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平武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平府办发〔2016〕76号)规定,及房屋模拟征收预签协议实际进展情况,平武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报恩寺北街片区第二批330户公示人员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