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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2021-11-11 12:17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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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11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水泥预制品制造项目广平高速公路项目TJ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高村3#临时拌合站、广平高速TJ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广平高速项目古城互通2号临时拌合站等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11-20211118日(共5个工作日)。

一、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水泥预制品制造项目

1.项目名称:水泥预制品制造项目

2.项目地点:平武县响岩镇大水村

3.建设单位: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

4.环评编制机构: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在平武县响岩镇大水村投资80万元建设水泥预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为3888m2,安装悬辊机、搅拌机、喂料机等设备,主要生产销售各类规格的公路、市政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排水管1万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于2021年5月24日取得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5-510727-04-01-246230】FGQB-0036号。

本项目位于平武县响岩镇大水村,平武县响岩镇人民政府与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体土地入股合同,将位于平武县响岩镇大水村大水沟组、水观音组的土地向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入股,从事经营活动,该地块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同时平武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响岩镇大水村大水沟组、水观音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占用土地的批复》(平府函[2020]140号),同意响岩镇大水村大水沟组、水观音组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绵阳涪岩科技有限公司,面积3888m2。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符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绵府发[2021]18号)、《绵阳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厂区设置截水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水沟汇入雨水收集池,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营运期原料堆放区设置为三面围挡,并采用水帘装置洒水降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料料斗上方采用彩钢进行遮挡,并方安装水帘喷雾装置;搅拌过程在封闭厂棚内进行,并洒水抑尘;水泥料仓顶部呼吸孔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钢材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沉淀池污泥运送至指定地点作建筑废渣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营运期噪声通过底座安装减震垫,在接头位置安装橡胶减震,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沉淀池、洗车区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成品养护区等为简单防渗区。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更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二、广平高速公路项目TJ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高村3临时拌合站

1.项目名称:高村3号临时拌合站项目

2.项目地点:平武县高村乡

3.建设单位: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平高速公路项目TJ1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4.环评编制机构: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平武县高村乡,总投资2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053m2,建设一座临时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12万m3,运营期限为1年。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同时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证明文件,明确项目符合国家现有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高村乡大兴村,已取得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平高速”建设项目12标白杨坪隧道生活区等临时用地的批复》(平自然资临[2021]14号)用地批复。本项目占地为13标2#钢筋厂,用地面积:12.0795亩(约8053m2),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符合《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绵府发[2021]18号)、《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绵阳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临时修建1个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产废水新建1座100m3的三级沉淀池,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厂区设置截水沟及150m3雨水收集池1座,初期雨水通过截水沟汇入雨水收集池,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场地已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拦围护;建材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对施工场地及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营运期将原料堆放于全封闭的料仓内,料仓内安装喷雾系统;封闭水泥、粉煤灰、矿粉输送廊道;砂石料料斗、卸料口与传输皮带密闭;密闭储存筒仓(水泥筒仓3个,矿粉料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每个均设置脉冲反吹除尘器;搅拌机设置布袋除尘;项目配备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至室外;设置洗车区,以减少道路扬尘。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渣场倾倒。营运期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1台)脱水处理后运至弃渣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营运期噪声通过底座安装减震垫,在接头位置安装橡胶减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使噪声通过厂房隔离后达到降噪的效果。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进行防雨、防渗、防腐等“三防”处理,使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满足K≤1×10-10cm/s。一般防渗区: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洗车区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粘土铺底+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使一般污染防治区各单元防渗层满足:等效黏土防护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使用混凝土硬化。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项目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并且对项目占地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进行恢复,使其恢复成原貌。

(八)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进行防雨、防渗、防腐等“三防”处理,使危废暂存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护K≤1×10-10cm/s;设置堵截泄漏等墙裙,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避免进入老河沟污染水体。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更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三、广平高速TJ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广平高速项目古城互通2号临时拌合站

1.项目名称:广平高速项目古城互通2号临时拌合站

2.项目地点: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

3.建设单位:广平高速TJ1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4.环评编制机构: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张家坪,占地 8000m2,拟建设一座临时混凝土 拌合站,服役期为 320 天,计划生产混凝土15万m3,拌合站服役结束后进行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 320万元。

项目为临时拌合站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同时经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说明文件,明确项目符合国家现有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古城镇火炬村张家坪,根据平武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出具的关于《广平高速 TJ14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广平高速项目古城互通 2号临时拌合站的情况说明》,项目用地不在古城镇城镇规划范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用地位于广平高速公路用地红线内

本项目符合《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绵府发〔2021〕18号)、《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绵阳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新建新建1座55m3的五级沉淀池,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区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厂区设置截水沟,初期雨水通过截水沟汇入雨水收集池,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新建办公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施工期施工场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降低车速、车辆冲洗等措施。营运期将原料堆放于封闭钢结构原料库房(三面封闭,一面设置防尘帘),并配配置喷雾降尘系统;封闭水泥、粉煤灰、矿粉输送廊道;砂石料料斗、卸料口与传输皮带密闭;8个密闭储存筒仓(水泥仓6个,粉煤灰料仓2个)每个均设置脉冲反吹除尘器;每个搅拌机设置布袋除尘(2台);设置车辆冲洗区,道路硬化,洒水降尘以减少道路扬尘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弃方运至广平高速公路弃渣场处理。营运期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经压滤机(1台)脱水处理后运至广平高速公路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落实噪声处置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营运期噪声通过底座安装减震垫,在接头位置安装橡胶减震,并加强设备的保养,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使噪声通过厂房隔离后达到降噪的效果。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重点防渗,五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区、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地面。            

(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进行防雨、防渗、防腐等“三防”处理,采用抗渗混凝土,该区加20cm高的围堰,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其他的人工材料,使危废暂存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护K≤1×10-10cm/s;设置堵截泄漏等墙裙,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避免进入羊盘沟、涪江污染水体。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更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八)落实其他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待本项目运营期满,对其设备拆除、建筑物拆除,退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项目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综合利用,并且对项目占地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进行恢复,使其恢复成原貌。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6-8829372

通讯地址:平武县龙安镇东皋行政新区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平环审批[2021]35号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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