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审计局审计执法程序

2022-07-29 09:31文章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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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

1.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

2.审计组拟订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由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3.制发审计通知书,经主管领导签发后,在实施审计三日前达被审计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三日后,实施现场审计;

2.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财务、会计资料,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信息系统,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3.审计组将查出的违规行为事实,填写审计取证单,经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认可。

三、结案阶段

1.审计组就审计事项实施情况,提出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提交县审计局;

2.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县审计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处罚的,应当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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