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 平武县水利局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平武县财政局 平武县水利局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共平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补充方案>的通知》(平农领〔2023〕18号)及《平武县水利局关于<关于统筹整合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函>的复函》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三批)388万元,专项用于平武县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相关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
(一)整合资金下达到整合后项目主管部门,实行县级报账。请项目主管部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根据县财政局登记授权的项目,及时完成入库。
(二)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整合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以下负面清单: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弥补企业亏损,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和理财产品,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的“雨露计划”补助除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群众不满意、没有实用价值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报账进度,在项目开工后要根据建设进度及时报账,确保工程进度和支付进度同步。
三、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按“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项目实施乡(镇)、村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信息公开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意见收集人:吴红梅,周明,电子邮箱:876283614@qq.com,506026278@qq.com
监督电话:0816-8823554,13990104339
通信地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西段91号
平武县财政局 平武县水利局 平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