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
的通知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算(市级)的通知》(绵财资环〔2023〕3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60万元,专项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工作,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确保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
平武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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