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
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
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3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82.1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绿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方面支出(详见附表),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的相关项级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快资金支付,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在预算执行中,上级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请你单位提高认识,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平武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
二批)下达表
平武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平武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下达表
单位:万元
下达单位 |
类别 |
合计 |
国土绿化支出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
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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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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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林业和草原局 |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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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 |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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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万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22.55万元 |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754922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补偿1086839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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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金额 |
-82.19 |
22.55 |
-10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