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 2023年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市级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资环〔2023〕32号)要求,现下达你局2023年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市级奖补资金937.5万元,专项用于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此款列2023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市本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绵财资环〔2023〕12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项目财务管理,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要求,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武县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