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 平武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资金的通知

2021-04-27 14:4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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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平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武县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平脱贫攻坚20214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农林水-扶贫”相关项级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

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实行县级报账专款专用, 严禁挪作他用。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完善报账资料

三、严格公示公告

“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项目实施乡(镇)、村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信息公开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机制和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8380506612  13990104339  

意见收集人:吴红梅、周明。电子邮箱:876283614@qq.com、506026278@qq.com


附件:平武县2021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下达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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