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白马艺术团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白马艺术团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文广旅局:
根据县人民政府第18届66次会议纪要精神、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大扶持平武县吉祥白马艺术团具体措施的通知》(平府发〔2020〕15号)及资金审批批示精神,现下达你单位白马艺术团专项扶持资金30万元。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
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督管理使用责任。同时,请严格按照《平武县吉祥白马艺术团专项扶持专项资金扶持绩效评价办法》(平白专办〔2021〕1号),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届时,县财政将对该项资金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对于挤占、挪用、滞留、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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