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1-03-02 16:06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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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0205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信用监管工作。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974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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