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1-02-23 16:05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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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42万元,用于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支出。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项目。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的有关规定,请平武报恩寺博物馆尽快对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并于5日内报省文化厅,再根据审定后的绩效目标抓好项目落实。

请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18178号)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请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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