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预算的通知

2021-02-07 15:59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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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预算的通知

 

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23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资金234万元,该资金为直达资金。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

请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川办函〔201486号)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滞留、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请尽快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报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并将资金分配方案报财政局科技与文化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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