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59号),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5万元。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并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等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二、请你单位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
||||
单位 |
金额(万元)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平武县农 业农村局 |
25 |
提高生猪出栏率;促进恢复生猪生产能力,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生猪出栏任务。 |
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
|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