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武县水利局:
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绵财农〔2020〕85号),下达你单位2020年市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专项用于锁江乡黄坪村水保工程建设。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10水土保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市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主要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不得用于下列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等;车辆购置;修建楼堂馆所;弥补经营性亏损和偿还债务;出国经费及考察旅游;其他与财政资金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二、项目实施
你单位要及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请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质量和进度,原则上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各项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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