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平武县“万名群众进城镇”贷款分险基金和贴息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2023年4月6日,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实施《平武县“万名群众进城镇”贷款分险基金和贴息管理办法》(平府办规〔2023〕1号),文件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平武县支行主要工作职责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银行机构做好“万名群众进城镇”购房、建房的信贷支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对贷款、贴息和分险的审核。”
现因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平武县支行相关职责由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承担。经研究决定,取消中国人民银行平武县支行的相关审核职责,原文件中第十二条规定废止,由承办金融机构出具当年贷款月份LPR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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