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武县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历史建筑承载着城市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人民群众乡愁记忆的见证。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19号)、《关于印发《绵阳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3〕369号)文件要求及《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普查、调研、价值评估、征求建筑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议后,确定8处建筑为平武县首批历史建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件:平武县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平武县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8个)
1.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金印村
2. 平武县白马藏族乡王坝楚场镇川北森工局
3. 平武县大桥镇新乾场镇老乡政府
4. 平武县虎牙藏族乡上游村一组粱粱上院子
5. 平武县平通羌族乡新民村两河组
6. 平武县泗耳藏族乡茶坊村古茶园组李家山
7. 平武县豆叩羌族乡紫荆村
8. 平武县古城镇海号村毛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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