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犬只饲养管理区的通告
平府通告〔2023〕10号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健康及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预防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根据《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平武县的实际,划定全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平武县龙安镇西路社区、东路社区、政府街社区 、报恩寺社区、九龙路社区、南岸社区管辖范围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区域内不得饲养《绵阳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目录》中明确的禁养犬只。
二、一般管理区:平武县境内养犬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均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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