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为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确保社会稳定,结合前期各单位计划申报情况,现就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的原则
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开发就业岗位状况、就业工作目标,结合本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筹集的额度及我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本着促进就业做实做好民生工程的要求,确定其开发规模。开发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承受能力合理开发,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额管理,重点录用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大龄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外开发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岗位。根据岗位特点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共管理类,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治安协管员、城市管理协管员等;二是公共服务类,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托老托幼、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员、保绿员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内部不能开发使用公共服务类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规模
计划全县共开发95个岗位。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开发公共服务类岗位79个,县级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共开发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公共管理类岗位16个(具体分配计划表附后)。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负责所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认真落实“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招聘信息、公开公示招聘结果、在工作区域显著位置公开岗位人员信息。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应与所聘用的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负责按规定为所聘用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及时向就业服务中心报送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及空岗信息,并按时申报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
(五)须在合同签定起始月将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信息录入V3.0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且岗位开发、岗位发布、人员录用、人员调整、人员退出、补贴申报等都须在V3.0系统进行操作,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必须在1月20日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批
(一)申报时间、地点
每季度末月15日至月末用人单位通过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或者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进行网上申报当季补贴,再到县就业服务中心(东皋行政新区人社大楼A幢二楼 李小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节假日顺延),第4季度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凡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的单位,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过时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825509,联系人:李小凤。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享受补贴人员必须是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外,其余人员累计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程序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申报补贴所需资料
1.《平武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3)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附件4)。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经用人单位公示的被聘人员录用前公示名单(公示现场图片)。
4.被聘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3、4、5、7、9页)、《居民身份证》、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5.被聘人员申请补贴月份工资发放表册及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支票存根、代理数据明细)复印件(需盖银行业务章和单位鲜章)。
将上述资料交齐后,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予以拨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和岗位补贴。年内初次申报补贴人员需交齐上述所有资料,后续申报只需提交第1、5项。
(四)工作要求
公益性岗位开发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在开发和使用上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坚决查处取消,追回所拨付的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乡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分配表
2.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分配表
3.平武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4.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1
乡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分配表
用人单位名称 |
计划岗位数 |
备 注 |
龙安镇 |
30 |
劳动保障协理员24个、治安协管员1个,空岗5个(劳动保障协理员) |
古城镇 |
6 |
保洁员2个、劳动保障协理员2个,空岗2个(保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 |
江油关镇 |
4 |
保洁员2个,空岗2个(劳动保障协理员) |
响岩镇 |
4 |
保洁员3个、交通协管员1个 |
平通羌族乡 |
2 |
交通协管员2个 |
豆叩羌族乡 |
7 |
保洁员6个、交通协管员1个 |
锁江羌族乡 |
2 |
保洁员1个、劳动保障协理员1个,空岗2个 |
大桥镇 |
3 |
保洁员3个,空岗3个 |
水晶镇 |
1 |
保洁员1个 |
坝子乡 |
3 |
交通协管员1个,2个劳动保障协理员,空岗2个(劳动保障协理员) |
阔达藏族乡 |
7 |
保洁员6个,空岗5个 |
虎牙藏族乡 |
3 |
保洁员3个,空岗1个 |
土城藏族乡 |
1 |
保洁员1个,空岗1个 |
白马藏族乡 |
2 |
保洁员2个 |
木座藏族乡 |
1 |
保洁员1个 |
木皮藏族乡 |
2 |
保洁员2个,空岗1个 |
泗耳藏族乡 |
1 |
交通协管员1个 |
小 计 |
79 |
空岗24个 |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分配表
单位名称 |
计划岗位数 |
备注 |
红十字会 |
2 |
档案管理员1个,空岗1个(档案管理员) |
公安局 |
1 |
交通协管员1个 |
气象局 |
1 |
设施维护员1个 |
医保局 |
3 |
空岗2个(劳动保障协理员)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劳动保障协理员1个(空岗1个) |
人民法院 |
6 |
司法协管员6个(空岗1个) |
小 计 |
16 |
空岗5个 |
附件3
平武县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报时间: 受理经办人: 申报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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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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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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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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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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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月度 |
年 月至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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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补贴人数 |
|
申请岗位补贴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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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社保补贴人数 |
养老 |
|
申请社保补贴金额(元) |
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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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
|
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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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
|
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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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和社保补贴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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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表格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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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中心经办股室初审意见 |
经办人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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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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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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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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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情况 |
拨付时间 |
拨付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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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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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
联系电话 |
月应发工资 |
申请补贴起-止月 |
申请金额 |
实际补贴金额 |
核定补贴月数 |
岗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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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 |
养老保险补贴 |
医疗保险补贴 |
失业保险补贴 |
岗位补贴 |
养老保险补贴 |
医疗保险补贴 |
失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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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申请单位名称(章):注:实际补贴金额由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填写。
初核人: 年 月 日 复核人: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