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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7-05 16:20文章来源: 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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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办发〔202215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4

 

平武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耕地管理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推进农村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229号)等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等现象,保障耕地有人种,稳定农村生产经营,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8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10.3万吨以上,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202212月底前完成全面根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工作,切实发挥耕地使用效率,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确保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家底,建立台账。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全覆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做到一户一查、摸清底数,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厘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现状、撂荒原因、撂荒时间等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各乡镇负责对各村摸排情况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摸排情况进行复核,加强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二)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复耕复种

各乡镇、村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劝耕复耕,加强业务指导,引导群众应种尽种,宜种尽种。对撂荒地要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农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有能力复耕的农户要做好农资调剂供应和生产服务。对有意愿但缺乏劳动力的农户要组织助耕服务队,一对一帮扶耕种。对没有意愿复耕的农户,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复耕;新型经营主体不愿意流转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统一组织复耕,同时鼓励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撂荒地整治中开展代耕代种”“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对撂荒时间短、复耕难度不大、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立即组织复耕种植玉米、大豆等大春粮食作物;对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地块分散的撂荒地,实行一地一策,在今年秋冬种前完成复耕,种上小麦、油菜、豌豆、蚕豆等小春作物。

(三)强化政策支持激励,引导规模化经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弃耕撂荒一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恢复补贴;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关系

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一定的撂荒地整治资金,按照300/亩的标准,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撂荒新型职业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进行一次性补助激励

(四)开展党员带头示范

按照县级牵头、乡镇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县级领导督战、乡村党组织主战、普通群众参战的撂荒地整治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复耕复种撂荒耕地,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组织志愿者下乡宣传撂荒地复耕复种政策和参与撂荒地耕种。

四、时间安排

(一)核查阶段(2022年5月29日前)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再次开展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普查。要借鉴精准脱贫方式,以村、组为单元,调动各村民小组力量,逐户核实,现场核查,以村为单元建立台账,定期更新,并层层复核上报,层层签字负责,不得瞒报、谎报、漏报。镇、村两级要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摸排整治相关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6月1日至12月底前)

要抢抓当前春耕生产时机,按照一村一案”“一地一策原则,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方式,切实制定整治方案,高效组织撂荒地整治工作。区分撂荒成因,合理运用自行复耕、助耕服务、流转经营、统一经营等多种方式推进复耕复种。撂荒时间短、复耕难度不大、相对集中连片撂荒地,要立即组织复耕,撂荒时间长、复耕难度大、零散分布撂荒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复耕复种,确保在2022年做到全面整治,不再出现新增耕地撂荒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武县撂荒耕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撂荒地整治责任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开展好耕地撂荒整治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实、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支两委负责人和村民小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LED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各村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

县撂荒耕地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目标绩效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加强撂荒耕地整治的督导检查和暗访。把撂荒地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成效显著的乡镇,相关涉农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撂荒地整治进度慢、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等;对弄虚作假、撂荒地趋势恶化的乡镇,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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