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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平武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2020-10-23 11:36文章来源: 平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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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平武县征收农用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征收农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85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绵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绵府发〔2020〕23 号),现将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平武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覆盖平武县行政辖区全域土地面积共计595044.34公顷,划分为区片I、区片II、区片III、区片IV四个区片。

(一)区片I涉及的镇(乡)及其所辖社区(行政村)

龙安镇所辖山水村、长桂村、东溪村、义佛山村、枕流村、双安村、东皋村、汇口村、石人村、杨家河村、莫鱼沟村、两河堡村、铁龙堡村;

古城镇所辖磨刀河村、白草村、建新村、朝阳村、青羊村、沙坪村、阳南村、山河村、火炬村、柏林村、民权村。

(二)区片II涉及的镇(乡)及其所辖社区(行政村)

高村乡所辖光一村、大兴村、五一村、福寿村、民主社区;

江油关镇所辖大沟村、观凤村、天鹅村、凤鹤村、兴隆村、黄草湾村、新建村、冒水头村、苏家河村、建筑村、垭头坪村、旧洲村、建康村、建全村、党家沟村、金林村、文家坝村、关东村、古龙村、洪溪村;

响岩镇所辖同心村、双凤村、中峰村、三桥村、大田村、涪江村、大水村、清水村、鹤亭村、青山村;

平通羌族乡所辖易大村、椒子山村、团碑村、三溪村、桥坝村、桅杆村、石坝村、新园村、牛飞村。

(三)区片III涉及的镇(乡)及其所辖社区(行政村)

古城镇所辖红岩村、水田村、五龙村、海号村、沙河村;

坝子乡所辖伏龙村、玉丰村、白鸭村、双龙村、丘林村、五丰村、八洞村、黑水村、金宝村;

平通羌族乡所辖新民村、新桥村、龙治村;

豆叩羌族乡所辖茶香村、华丰村、竹坝村、紫荆村、裕华村、先锋村、银岭村、荣华村、木楠村、平沟村、海棠村、油榨村;

锁江羌族乡所辖凤阳村、水口村、槐窝村、坝子村、解放村、江东村、黄坪村、金印村、铧嘴村、山峰村、立堡村、皇庙村。

(四)区片IV涉及的镇(乡)及其所辖社区(行政村)

旧堡羌族乡所辖宝竹村、竹丰村、双泉村、庆林村;

阔达藏族乡所辖仙坪村、铁龙村、旧庄村、阔丰村、筏子头村;

水晶镇所辖水晶村、任家坝村、柏梓村、新华村、青龙村、溪坝村、大坪村、竹柏村;

大桥镇所辖大安村、田坝村、新乾村、大城村、河口村、新营村、安丰村、金宝村;

土城藏族乡所辖枫香村、五里台村、海河村、土城村、毛香村、独木村;

泗耳藏族乡所辖泗耳村、茶坊村、杨柳村;

虎牙藏族乡所辖虎丰村、上游村、占口村、龙溪村、高山堡村;

黄羊关藏族乡所辖山园村、龙池村、星光村、曙光村;

白马藏族乡所辖伊瓦岱惹村、稿史脑村、亚者造祖村、厄哩村;

木皮藏族乡所辖金丰村、小河村、关坝村;

木座藏族乡所辖民族村、和平村、新驿村。

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片I综合地价标准为49000元/亩,区片II综合地价标准为44300元/亩,区片III综合地价标准为36400元/亩,区片IV综合地价标准为27700元/亩。

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计算。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区片综合地价构成及比例

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

四、实施时间

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平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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