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平武县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办法》解读
一、政策、背景
1.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三章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第10条: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2.《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
第三章 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
第十一条: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落实好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合理安排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完善监管规则、调价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气源采购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2.《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释放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动能,促进天然气全产业良性发展。
“ 两头”——上游门站销售端和下游消费终端。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决定。
“中间”——省间、省内主输气管道和各地方配气管网。
由于输气管网投资较大,受经济效益、国土城市空间规划、环境影响制约,不宜重复建设,形成网格型垄断,不具有市场竞争性,实行政府定价。
该机制下,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上游门站价+配气费。
三、联动机制的意义
建立健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正是为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环节逐步实现随市场行情波动而同向变动的价格机制。
实施后,终端销售价格按联动机制会上下浮动,体现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