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平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县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十四五” 时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为核心,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新要求,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固废和垃圾处置,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将平武县建成‘山区生态经济发展示范县’、‘西部生态旅游样板’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北入口’”的总体目标和2035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活环境更加宜居,涪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绿色繁荣、城美人和、智慧高效的美丽平武,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典范城市”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
二、出台依据和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根据《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平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平武生态环境局组织拟定,并经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平武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此《规划》共十二个部分,主要涉及一是准确把握环境形势,积极迎接机遇挑战;二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三是强化环境引导调控,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四是实施碳达峰行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五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六是大力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建设美丽平武;七是深化大气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八是实施“三水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九是加强安全利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十是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巩固安全底线;十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二是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评估考核。
四、主要原则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平武实际,主要有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经济优势,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二是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实现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协同增效。三是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理。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强化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生态红线管制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分区分类指导,建立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四是坚持深化改革、社会共治。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