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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文件解读

2020-02-21 16:2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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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缓解我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根据川办发(202010号文件《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绵府办发(20207号《关于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平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

    二、扶持对象

    在平武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或经营地在平武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三、政策要点

   (一)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对参与政府统筹提供生活物资保障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全额物流费用承担补助,对于注册地在平武的上述企业,财政按销售目录不超过30%给予电费补助。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受影响,采取多样的方式,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通过下浮利率等方式,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0.5%以上;确保对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对骨干企业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和更优惠利率支持,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结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资金占用费执行基准利率。

   (三)加大财政支出力度。补助续贷造成的贷款损失以及转贷资金造成损失的中小微企业;贴息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担保贷款。

   (四)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主要涉及税种为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在不超过三个月内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对疫情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延长社保申报及关系转移期限至疫情结束3个月内;6个月内可以缓缴社保;暂缓养老保险基数下限过渡办法;线上职工培训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吸纳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及农民工的单位给予1000/人的补贴。对帮助人员就业的服务型机构给予300/人的补贴。

   (六)加大政务服务保障。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审计力度、资金拨付力度;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热线作用,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法律帮助。

   (七)减免房租支持。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第一个月免租、第二三月减半;鼓励私营企业减免房租;对小微企业实行免租政策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照不超过50%给予补助。

    三、强化精准对接

    加大对上级政策扶持项目的争取力度,争取将更多企业纳政策扶持范围;加快产业政策兑现进度,对符合兑现条件的及时兑现资金。积极争取发达地区的项目支持、人才培训、商品销售,加快我县小微企业向现代企业管理发展过渡。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除有明确时间界定的条款外,其余条款执行至疫情解除当月月底。

政策:关于印发《平武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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