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2-08-04 10:55文章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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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72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1.5事件分类和分级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2.2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 前线指挥部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3.2预警信息收集

3.3预警信息处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2响应启动

4.3分级响应

4.4信息报告与处理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5.2装备物资保障

5.3专家技术保障

5.4应急资金保障

5.5应急演练保障

5.6应急培训保障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6.3预案监督与检查

6.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行动,从交通运输保障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保证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抢险人员、物资及时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最大程度的交通运输支持保障。

(2)统一领导、属地配合、分级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应急委和相应指挥部(领导小组)的统筹调配下,交通运输、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对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保障。完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整合行业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应对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公路、水路等交通保障应急的情形。

1.5 事件分类和分级

按照《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响应突发事件时,本预案根据规定参照执行。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和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事件等。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级层面成立“平武县应对XX事件指挥部”,在指挥部下设平武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县级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各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

2.1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运输企业等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其他单位(部门)参加。工作职责如下:

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做好抢通保通人员、机械、物资准备和客、货运运力准备,负责组织开展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运工作。

公安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保障等应急工作。

应急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展改革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相关物资供应。

运输企业:在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运力准备,开展受灾群众,救援力量及救援救灾物资、装备运输工作。

2.2 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担任。

主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2.3 前线指挥部

必要时,在县指挥部或县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部门在事发地联合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加强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3.预防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如下预防预警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做好信息传递。当有关部门发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同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针对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对交通运输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预警信息。做好人力、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准备好卫星电话等应急状态下紧急联络方式。

3.2 预警信息收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预警信息互通,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收集内容及主要来源如下:国家省市县重点或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公路损毁、交通中断阻塞、旅客滞留,码头、交通枢纽、客货场站等监测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系统风险的信息;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

3.3 预警信息处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时,立即安排布置预警地区各自领域应急防范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好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的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报告情况。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先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县指挥部或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受任务。

各成员单位在发现或获知突发事件发生时,摸清掌握基本情况和交通应急抢险力量储备情况,迅速准备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

4.2 响应启动

发生一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各自单位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相关先期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立即赶赴县指挥部领受相关指令。

发生二级(重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二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三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三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四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四级响应,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3 分级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

(2)组织开展抢通保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

(4)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必要时可向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帮助。

4.4 信息报告与处理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按规定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电话首报由值班人员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电话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后,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件涉及相关指挥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向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书面上报信息必须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送审,方可上报,并同步报送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避免渠道失灵、信息“倒灌”。

(1)信息发布与舆情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由县级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传递。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2)响应终止与降级

应急响应的终止与降级按照县政府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部署落实。

5.应急保障

5.1 应急队伍保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管所、航务所组织建立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应急队伍,运管所、航务所、通力龙州公司、水晶客运公司等组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公安、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安排人员参加相应应急队伍,各队伍按类别建立联络名单报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2 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5.3 专家技术保障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基础数据资料储备库,包括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与装备物资资源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数据资料。

5.4 应急资金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经费筹集,将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和援助,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5 应急演练保障

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评估。有条件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6 应急培训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应急相关人员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对应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6.附则

6.1 责任与奖惩

对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修改完善本预案。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预案制订单位认为需修订的其他情况。

6.3 预案监督与检查

根据职责,适时组织对相关单位抢通保通、应急运输、应急路面管控等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指挥体系

2.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


1

 

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

指挥体系

 

 

 

 

 

附件2

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响应流程图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平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6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平武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