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平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平武县财政局局长 庞德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平武县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在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留抵退税政策、缓税政策和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7.12”洪灾灾后恢复重建等增支因素多重叠加的严峻形势面前,按照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对上加强项目资金争取,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力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确保了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各项刚性支出的实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收入和部分支出增减变动,使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至七十二条、《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监督法》有关规定,需对年初财政预算收支总额进行调整,并对上级增加补助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调整和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变动的原因及增加因素
1.变动的原因。一是在受疫情、洪灾以及经济形势下行等大环境影响下,财税部门积极全力依法组织收入,在税收收入方面,增值税较年初预期有所增长,但耕地占用税及个人所得税较年初预期大幅减收,品迭后,税收收入较预期减少1000万元;在非税收入方面,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罚没收入大幅增长,非税收入较预期增加1000万元,品迭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不变(分税种调整情况详见附表1)。二是在预算执行中,通过各部门大力争取,财力补助、专款项目补助和债券资金等增加的财力和项目资金。三是东西部扶贫协作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对口援助收入3900万元。四是上级财政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新增59万元,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
2.增加的财力和项目资金
(1)向中央省市新争取到县可用财力13919万元;
(2)向上级新争取到县各种专款项目补助收入66013万元;
(3)争取到县债券项目资金126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限额326万元,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12300万元;
(4)东西部扶贫协作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对口援助收入390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9万元(上级财政结算2021年补助资金新增59万元,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已在8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
以上合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517万元。
(二)因财政收入发生变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随之发生变动的情况
1.新增可用财力部分13919万元
(1)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人员变动调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奖、死亡抚恤费、执行职务职级并行后公车补贴缺口及基数调整后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缺口等支出6635万元。
(2)安排2016年1月-2017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资金700万元。
(3)安排稳增长促消费专项经费150万元。
(4)安排自然灾害风险普查、2020年洪灾灾后重建相关经费、泥石流清淤加固及防灭火设备购置等相关经费235万元。
(5)安排医疗、卫生、养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1712万元。
(6)安排乡镇办公楼维修加固等经费273万元。
(7)安排涉密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263万元。
(8)弥补新增上解支出3951万元。
2.新增上级各种专款项目补助部分。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一条:“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的规定,对2022年在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新增我县的专款项目补助66013万元,对口安排用于公共安全、支持教育发展、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城乡社区、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灾害防治、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支出(详见表4)。
4.新增债券项目资金部分。我县新争取政府债券项目资金12626万元,其中:一般置换债券资金12300万元为再融资债券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归还到期债券本金;新增债券项目资金326万元,用于白马藏族乡伊瓦岱惹村洋洞河泥石流工程治理等4处地质灾害工程项目(详见表5)。
5.接收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援助收入部分。根据《平武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平武县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平东西部协作〔2022〕1号)文件安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3900万元(详见表6)。
(三)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调整结果(详见表1、表2)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33000万元不变,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6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调减100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000万元调整为8000万元,调增1000万元,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在预算执行报告时报告;
2.由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增加对我县的财力补助、专款项目补助、和增加政府债券资金等收入增加因素,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条:“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相关规定,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将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作如下调整:
(1)由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和专款项目补助、债券资金、援助收入增加,因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41830万元调整为238347万元,调增96517万元。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31600万元,调整为211866万元,调增80266万元。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是由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2022年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局基数上划、上解2022年“民转公”学校保障经费等增加,2022年专项上解资金由年初预算的10230万元调整为14181万元,调增3951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12300万元,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由省厅直接归还(详见表7)。
(四)年初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年初预备费预算15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预算法》第四十条,安排用于信访维稳及解决遗留问题、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疫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抢险及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难以预见的支出和应急事务处理增加的支出(详见表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调整和变动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收原因及变动因素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变动原因。2022年,根据我县污水处理费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实际情况,预计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将增收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方面的收入不变;污水处理费收入不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计增收30万元;专项债券收益收入增收50万元。
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增加因素。在预算执行中,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1947万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因素。在预算执行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58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限额15000万元,新增再融资专项置换债券10800万元。
4.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因素。由于办理2021年财政决算过程中,结余资金增加10万元(已在8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2022年统筹安排使用,因此,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增加10万元。
以上因素,促进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增加278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结果(详见表9)
由于本级减收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基金补助收入增加,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13749万元,调整为41586万元,调增27837万元。
一是根据上述增、减收因素,将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2800万元,调整为12880万元,调增8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方面的收入12500万元不作调整;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不作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年初预算的200万元调整为230万元,调增3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的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调增50万元。
二是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年初的77万元调整为2024万元,调增1947万元。
三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25800万元,调增25800万元。
四是上年结转收入由年初的872万元调整为882万元,调增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调整结果(详见表10)
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发生增减变化,因此,提请人大常委会将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13749万元调整为41586万元,调增27837万元,其中: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不作调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还本付息及手续费,土地调查、出让,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等。二是上级补助支出调增1947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土地出让收入对应安排相关支出及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三是新增专项债券15000万元主要用于平武县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内部和外部)3500万元、平武县虎牙上游农村道路及大熊猫国家公园虎牙入口示范社区科普教育基地项目4000万元、白马藏族乡索谷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4000万元、“深呼吸小城”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2500万元、老河沟AAA级景区基础设施及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000万元(详见表11)。四是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0800万元,共计10900万元,由本级归还100万元,省财政厅直接归还10800万元(详见表12)。五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调增10万元。六是本年超收收入80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结转支出增加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结果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仍然按年初编报的420万元执行,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0万元,总收入共计530万元,不作调整。安排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04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6万元。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额无调整变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调整及变化情况(详见表13)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变动原因及变动因素
由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保险费收入增加32万元,基金利息收入增加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0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减少59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5万元,转移性收入增加10万元,因此,品迭增加社保基金预算减少400万元。
(二)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调整结果
由于社保基金收入预算和社保基金支出预算发生变动,因此,特提请人大常委会将社保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的8133万元调整为7733万元,调减400万元;支出预算由年初的4045万元,调整为4502万元,调增457万元。调整后,当年结余323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由于省市县财政结算事项还未确定完毕,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基础绩效奖清算部分正在统计下达、部分养老保险配套还需清算,调整后的收支预算还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我们将在2022年财政决算批复时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科目调整情况
《平武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平农领〔2022〕22号)已经县农村工作小组审定通过,2022年,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5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83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9万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250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70万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20万元。涉及科目调整的资金70万元,未调整用途的资金不涉及科目调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2〕43号)规定,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途及预算科目调整情况详见表14。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明确提出“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在办理决算前,预计部分资金难以形成实际支出,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结果将会出现较大的变动,届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情况在预算执行报告时再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