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35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率31.37%。2021年公务接待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到我局办案取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21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平武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平武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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