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09-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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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武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0.73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下降25.82%。下降主要原因是削减了公务经费标准,持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厉行勤俭节约,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控制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或同级单位专项检查或督导工作、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会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车辆划入我单位。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车(因机构合并保留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村卫生室补助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家庭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以及接受上级或同级单位专项检查或督导工作等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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