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周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上级单位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全县69辆一般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保险及临聘驾驶员运行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全县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运转。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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