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8.51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截止2018年12月末,我镇共有公务用车2辆。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单位开展传达政策下乡、技术下乡、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等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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