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信访局2019年财政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09-0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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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武县信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3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和其他县区业务接洽、办理的相关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务用车改革,平武县信访局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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