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03-14 18:17文章来源: 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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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06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到我镇进行的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截止2017年12月末,我镇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2辆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职工下村及公务出差等工作开展。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2.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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