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平武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201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与2013年同比下降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法院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活动中办案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及过路过桥洗车费等车辆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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