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四川省平武县审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2-09-19 10:10文章来源: 审计局
字体:【    】 打印

2021年度

四川省平武县审计局

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审计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具体范围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县出资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和维护审计信息系统。

10.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超额完成主要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共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2个,完成年初计划的146.67%。全年共计查处问题金额6883.08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6798.5万元、违规金额84.48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25项;提出审计建议46条,被采纳33条。

   二、机构设置

平武县审计局属于一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预算收入383.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85.6万元,减少1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削减指标,便于2022年更换指标系统。

2021年总支出576.01万元,比2020年度相比增加116.96万元,增长25.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8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59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57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1万元,占66.51%;项目支出192.9万元,占33.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4.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5.6万元,减少1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削减预算指标,便于2022年更换指标系统;支出总计增加116.96万元,增长25.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6.96万元,增长25.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81.85万元,占83.6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51.78万元,占8.99%;卫生健康支出(210)12.76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221)29.62万元,占5.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6.01万元,完成预算138.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审计事务(20108)行政运行(2010801):2021年支出决算为218.23万元,完成预算97.15%,基本持平;审计业务(2010804)2021年支出决算为148.93万元,完成预算14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资金支出增加;信息化建设(2010806)2021年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122.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金审三期款项和信息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2021年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42%,基本持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决算数为15.85万元,完成预算12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做实、缴存比例调整以及人员增加;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支出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12.76万元,完成预算101.84%,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数为29.62万元,完成预算104.26%,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4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38.1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完成预算38.10%。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完成预算3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我局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平武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在预算范围内安排接待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76人次,共计支出1.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审计机关领导来平武检查指导工作、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审计、市内县市区交叉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检查和各县市区到我局交流学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7万元,比2020年减少5.33万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16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武县审计局未保留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审计事务(201208)行政运行(2010801)指政府审计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审计业务(2010804)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信息化建设(2010806)指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平武县审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组织机构组成。平武县审计局属于一级决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审计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审计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具体范围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县出资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和维护审计信息系统。

10.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按照2019年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平武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行政编制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审计师1人(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6人,副股级领导职数3人,内设办公室、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等6个股室;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下设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平武县审计信息中心,核定编制15人,设主任1人(按副科级配备)。

截至2021年12月,我局实有行政事业人员2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审计师1人。信息中心主任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年初财政预算数为417.24万元,决算数为383.5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支出合计57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1万元,占66.51%;项目支出192.9万元,占33.4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时完成预算报送和项目绩效申报,结合审计工作人员实际,细化项目预算,对项目预算实行动态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加强对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清理上报结转和存量资金。

2.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条例》。严格控制消耗性支出,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执行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告范围及标准,压缩开支,无超预算现象发生,无违规记录。

3.节能降耗。全年发生电费1.47万元,无燃油费用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1.专项预算资金分配情况。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专项预算程序,对审计业务专项经费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分配,定期对专项预算绩效完成情况和进度分析研究,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发挥保障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信息化建设正常运行,促进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保持保质量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经费、聘请竣工决算审计复核经费,保障了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规范工程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信息化建设金审工程维护费,保障建立了联网平台,强化财务数据分析运用,提高审计率和全覆盖;审计人员外勤经费、审计人员外出交叉审计工作经费,保障了严格执行审计外勤自理,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廉洁从审;审计人员业务培训费,保障了审计人员适应现代审计的知识更新,大大提升了审计人员综合能力。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质量评价,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对绩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认真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完成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体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指标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使之更加易于实施。

(三)改进建议

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更加精确地编制预算和项目绩效指标,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继续控制消耗性支出,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二、收入决算表.pdf

    三、支出决算表.pdf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pdf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