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高村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平武县高村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1.39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虽然日常工作增加,但严格按接等规定执行,没有单位来函的不接待。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49批次,3460人,共计支出11.3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9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有2辆车在运行,其中1辆车为旧车,维修和油费开支较大,与去年开支持平。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09万元,用于日常公务出行,精准扶贫下队,各类项目工程协调、监管、验收出行,信访事宜调查、调解出行,磨刀河流域开发协调出行,陪同调研、考察、参观学习出行,林业、农业、水利等工作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保险理赔等支出。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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