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旧堡羌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平武县旧堡羌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63人次,共计2.1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信访接待0.04万元;2014年年终考核及干部考察0.12万元;春节慰问、扶贫工作检查、安全工作检查等0.56万元;“六五”普法迎检、贫困户慰问、脱贫攻坚工作检查、2015年年终考核检查等0.4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用于全乡日常工作及县级部门会议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34.68万元,主要用于旧堡羌族乡人民政府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