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4-02-27 16:01文章来源: 水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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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层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分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 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护稳定。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桂花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企业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用好三会一课,机关夜校等活动,进一步锤炼党性,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突出抓后备力量建设,推动人才回流,把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的优秀青年吸引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来。

2.提升综合实力,紧抓产业发展。按照平武县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完善水晶镇现代经济产业体系。一是加强扶持培育中药材种植力度,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条,推动中药材精深加工,增加产品附加值,切实提高农民产业收入。二是加快工业企业落实落地速度,服务发展大局,满足企业所需,实现企业产值税收大突破。三是规划落实第三产业发展,结合中心场镇、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完成平武西部商贸物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为水晶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3.创建乡村示范点,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结合各村村情实际,统筹规划,集聚资源,强化指导、各有侧重,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示范点,统筹推进区域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形成工作经验和方法,以点带面推动全面乡村振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下属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水晶镇人民政府机关;其他事业单位4个:水晶镇农业服务中心;水晶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水晶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晶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31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877.73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86万元,增加4.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单位人员增加预算支出政策性支出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877.73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加3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7.7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排支出预算877.73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增加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09万元,占96.28%;项目支出32.64万元,占3.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7.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877.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31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7.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86万元,增加4.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单位人员增加预算支出政策性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31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3.12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正常开展工作经费;2010301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295.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水晶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运行费、办公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2010350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58.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乡镇补贴;2010601行政运行(财务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7.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乡镇补贴;2010607信息化建设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机关网络运行及维护;2010708协税护税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开展活动经费,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协税护税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0221特别业务(交管办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交通安全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1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机关服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广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晶镇人民政府社保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晶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公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2.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职业年金预算数为26.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2.09万元以及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检察与检测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环保网格员工资及其他环保支出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32.87及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277.51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补助及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维护等。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44.09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0109应急管理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汛抗旱工作、救灾抢险等工作的开展相关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845.09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2.6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2024年预算安排5.06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到我镇进行的公务活动。

(三)2024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职工下村及公务出差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7.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5.86万元,增长4.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人员增加预算支出政策性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01.45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2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平武县水晶镇人民政府无10万元以上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部门收支总表.pdf

        2.2部门收入总表.pdf

        3.3部门支出总表.pdf

        4.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pdf

        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8.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9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pdf

       1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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