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4-02-27 16:00文章来源: 锁江羌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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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负责拟订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政法、统战工作,负责乡机关、村(社区)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科学编制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4.负责拟订村(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村(社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5.负责教体、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管理及公共服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园林绿化、农贸市场、集镇环卫等城市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和住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生态环保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调解、信访调处、人民武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便民化工作;根据属地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完善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9.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人才科技赋能,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进一步深化院地合作,推动科技人才赋能产业发展,高水平建设平武食用菌产业园、“专家小院”和博士工作站,研发适应平武种植的各类菌类,并就地转化。强化科技赋能林业,推进厚朴研发中心、快繁育苗中心加快落地建设,研发生产牙膏、饮品、漱口水等衍生品,努力提升厚朴经济的科技附加值。

(二)坚持绿色产业崛起,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精准发力。一是聚焦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华夏金土地木材加工厂、中药材加工厂等已签约项目的落地投产,2024年计划招引一家厚朴制药企业,带动厚朴产业延链强链发展;支持窝托泉同国有平台公司合作,推出高端饮用水产品“涪江源”,进一步拓宽销售市场。二是聚焦技术支撑,加快建成食用菌实验室和科技实验示范大棚,开展食用菌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冷水鱼养殖加工项目进度,力争在2024年产生集体经济收益,助力明年村集体经济迈上新台阶。三是聚焦传统优势,以“三品”工程为引领,持续做强茶叶产业,培育两家茶企升规入统。擦亮“生态康养”金字招牌,抢抓“遇见槐窝”精品民宿改扩建工程进度,争取2024年实现对外营业,招引民宿企业盘活黄坪村闲置民宿,规划打造成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洗肺养生”、休闲旅游、生态康养目的地。

(三)坚持完善基层治理,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

一方面大力改善乡村建设,围绕道路、桥梁、天然气等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惠民项目早日落地见效,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和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从“田园”到景区的转变,另一方面聚力提升乡村治理。持续开展“三大体系”评比活动,细化村规民约,提高服务治理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会和监督委员会的“1+3”村民自治体系,推动移风易俗,建设宜居宜业和美锁江。

(四)坚持保护生态安全,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严格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加强耕地、林地、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食品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汛期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不断提高预报预警、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能力,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下属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机关;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宣传和旅游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43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1181.19万元,比 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18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18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32万元,占97.05%;项目支出34.87万元,占2.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1.1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1.1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43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1.19万元,比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43万元,占42.71%;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0.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44万元,占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4万元,占10.99%;卫生健康支出23.74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2.19万元,占 0.19%;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占0.68%;农林水支出431.49万元,占36.53%;住房保障支出58.05万元,占4.91%;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人大工作开展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83.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7.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收业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3.44万元,主要用于乡文化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8.97万元,主要用于乡社保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68.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4.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1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监测与监察的其他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和公共设施运行维护。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40.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390.5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补助等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58.05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用于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19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运输费、印刷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 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 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洪减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7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2辆(车辆数应与“ 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34.87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附件1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表.pdf

附件2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总表.pdf

附件3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总表.pdf

附件4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附件5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附件6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7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8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9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10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11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改).pdf

附件12平武县锁江羌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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