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4-02-27 15:48文章来源: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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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等。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

3.拟定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等。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等。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等。

6.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

7.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等。

8.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用膜、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

9.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等。

10.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计划等。

11.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

12.负责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水利、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13.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等。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

15.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6.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等。

17.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等。

18.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等。

19.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等。

20.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1.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

22.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等。

23.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本县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

2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25.负责全县水电工程、电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取水核查、水量核定、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

2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等。

27.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2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责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质量监督工作。

  2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重点工作。

1.稳产保供,农业生产平稳推进。一是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2万亩,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8.45万亩,产量10.59万吨;二是畜禽生产稳中向好。大力发展规模养殖,畜禽规模化养殖场38个,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改扩建养殖场6个,截至2023年三季度,生猪出栏97154头,生猪存栏81311头,预计完成全年生猪出栏目标任务12万头。三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3.3万亩,已经启动县级验收工作。四是农产品质量保障有力。完成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测。配合省市完成例行监测抽检42个,县级监测122个,完成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65批次,农药监督抽检5批次。种子监督抽检16批次,转基因快速检测48批次。五是农业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前三季度完成一产增加值增速3.8%,全市排名第六,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8.5%,全市排名第一。六是渔业生产提速增效。做好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调查等活动,加强天然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全年组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小水电补偿资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次,总计放流珍稀鱼类13.116万尾,成功招商引资2家冷水鱼项目。预计完成水产品总产量190吨,同比增长2.7%。七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完成机耕面积26.5万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15万余元,资金兑付率达90%以上。

2.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卓有成效。一是农业园区创建有力。以“3+4+N”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体系为引导,以园区建设为抓手,认真编制园区一园一策提升方案,组建园区创建工作专班,落实专人牵头组织开展果梅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蜜桃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创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茶叶现代农业园区,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保星升级。二是休闲农业助力持续增收。充分开发利用农村旅游资源,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拓宽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村旅游服务业,挖掘、保护和传承农村文化,截至目前,全县休闲农业接待63.92万人次,收入11322万元,带动农户1.62万户,唱响乡村振兴田园交响曲

3.示范创新,农村改革稳中见活。一是持续巩固提升产改成果。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成162个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核实集体资产7.89亿元,清查集体土地面积379.8万亩。有序推进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和村社账务分设,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指导各乡镇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依托产业道路、闲置学校、闲置村活动阵地等资源,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引领片区抱团协同发展挖掘资源资产增值潜力,预计完成“20万以上收入村60个,100万以上村2。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家庭农场入库数865个,其中县级示范场41个、市级示范场6个、申报省级示范场4个;县级示范社 8个(联合社1个)、省级示范社1个、申报市级示范社2个。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成效。落实全省县乡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丘陵地区可复制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及管理制度,目前已建立以“1+20+162”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村农业社会化服务点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

4.稳妥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一是序时推进农村改厕。2023年,全县重点实施4个行政村93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已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1116户,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在同心村、中峰村、鹤亭村、椒子山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已完成646三格式化粪池+灰水收集池四格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农户集中居住院落的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了末端生态湿地4个,进一步提升了污水处置水平。三是全域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全县清理县乡村道35462.8千米、河湖、水库、塘堰、沟渠580处、墙体广告1637处、畜禽粪污4410处,农业生产废弃物3.4吨。

5.铁笼堡水库项目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铁笼堡水库项目,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市重大水利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级层面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2024年铁笼堡水库项目的推进将是重点工作之一。

6.继续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完成国债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避险搬迁工作。牢固树立“只有搬迁才是最好办法”的理念,按照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完成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受威胁群众22287494人搬离危险区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9个。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2

平武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3

平武县新农村建设推进中心

4

平武县农机监理站

5

平武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心

6

平武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7

平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武县分校(挂平武县机械化技术学校牌子)

9

平武县经济作物站

10

平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1

平武县农情信息站

12

平武县种子管理站

13

平武县良种场

14

2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

15

平武县水利发展中心

16

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2515.0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节能环保项目收入支出年初数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12515.08万元,其中:财政结转原项目下达至本部门上年结转5696.44万元,占4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8.64万元,占5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1251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32万元,占15%;项目支出10650.76万元,占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15.0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节能环保项目收入支出年初数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5.0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3.56万元;农林水支出839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4.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5.0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节能环保项目收入支出年初数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80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111.64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2500.00万元,占20%;城乡社区支出523.56万元,占4% 农林水支出8393.87万元,占67% 住房保障支出274.28万元,占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3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330.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164.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208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2024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2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89.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21104)农村环境保护(21140402:2024年预算数为2500.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2024年预算数为170.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120814):2024年预算数为251.8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2024年预算数为101.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行政运行(21301012024年预算数为60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102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事业运行(21301042024年预算数为166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 病虫害控制(21301082024年预算数为112.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防治。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2024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2024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统计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业生产发展(21301222024年预算数为782.66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农业资源等支付。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301352024年预算数为310.1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渔政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1301992024年预算数为20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相关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行政运行(2130101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等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2024年预算数为173.3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等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河湖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防汛(21303142024年预算数为541.6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山洪预警及防汛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1303212024年预算数为10.7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2130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2024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2024年预算数为17.2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生产发展(21305052024年预算数为169.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产发展建设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2024年预算数为134.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21366)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66012024年预算数为716.5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372)移民补助(21372012024年预算数为34.6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库区移民补助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0.农林水支出(21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37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72022024年预算数为193.6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274.28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2407)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2240704):2024年预算数为1.93万元,用于自然灾害重建补助工作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3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1301202024年预算数为2639.1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21301)农村合作经济(21301242024年预算数为246.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2.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6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县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县财政局会同县委外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外地有关单位来平开展规划制定、实施管理和监管工作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县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查看农业项目进度、参会、农业救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6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8.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84.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为2023年结转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无下属预算单位,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3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部门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项目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的,按此说明:

2024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1个,涉及预算5783.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91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收支总表.pdf
附件2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收入总表.pdf
附件3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支出总表.pdf
附件4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附件5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附件6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7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8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9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附件10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支出表.pdf
附件11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附件12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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