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5-06 10:08文章来源: 文广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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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平武本土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10.统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合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旅游交流活动,推动平武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12.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县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协调、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配合上级专业队伍在县域内的文物考古工作。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技术提升。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协调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15.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旅游业在平武产业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增强平武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加强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强化广播电视民营机构的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不再承担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的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文广旅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广旅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是聚力旅游重点项目攻坚,创新特色文化精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活化非遗文化传承,落实文化惠民工程,扮靓广播电视特色,统筹促进创建工作,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教育强党建,做好建党100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预算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1个:平武县文旅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5个:平武县文管所、平武县文化馆、平武县图书馆、平武县旅游发展中心、平武县非遗保护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44.32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38.07万元,增长5.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在职职工工资、保险费用普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744.32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38.0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在职职工工资、保险费用普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4.3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安排支出预算744.32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增长38.0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在职职工工资、保险费用普调。其中:基本支出709.32万元,占95.30%;项目支出35万元,占4.7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4.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744.32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09.32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5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平武县图书馆图书购置费。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发展及宣传促销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文管所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费支出、报恩寺消防运行维护等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   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3.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4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管所、图书馆、文化馆、旅游发展中心、非遗保护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临聘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44万元,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原电影院退休职工退休费补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缴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9万元,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1万元,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47万元,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10.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714.53万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0万元以上项目: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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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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