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0-04-30 15:45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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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受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平武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全县饮用水、地下水及断面进行监测等。

(二)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重点工作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充分发挥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落实好制度方案,细化、量化部门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加快实施平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照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任务。三是强力推进平武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做好“划、立、治”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持续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统筹协调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查处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工作。一是推动平武县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工作,迎接国家、省相关验收、考核。二是把控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敏感区内无新增规建设项目。三是强化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4.加大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坚持铁腕执法,严格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两路一河”的巡查指导工作,确保三同时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织密监管网络。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狠抓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5.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干部和乡镇环保干部的从业能力。二是构建机关文化,营造和谐氛围,加大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规范制度机制,严格逗硬考核奖惩,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严格纪律约束。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警示教育工作,确保安全高效履职尽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发生,全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生态铁军。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08.90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下降62.1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支出政策性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308.90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降62.1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8.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支出预算308.90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降62.1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7.96万元,占89.98%;项目支出30.94万元,占10.0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08.90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9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当地环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77.9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0.9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209.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27.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3.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1.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20.33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69万元,用于残疾人其他事业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5万元,用于全国第二次污染物普查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减排污染(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执法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5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降6.37万元,降低16.82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安排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21.12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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