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4:21文章来源: 龙门山林场
字体:【    】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职能简介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

2、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发恢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林场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

3、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等生态公益服务工作;

4、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林业信息服务等;

5、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及其他资源,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6、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

7、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国家资源的行为;

9、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10、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1、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各项活动。为进一步落实党建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担当执行”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七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为有效管护好37万亩森林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机构,细分责任片区,落实管护责任人。稳定职工情绪,激发职工守场护林的工作热情,保证天然林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3、全力抓好安全、护林防火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档案文书,在分场设立相应的安全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责任人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火源管理,严格工作制度,完善防火预案、充实扑火队伍、按期检修消防机具,做到防火队伍遇到火情就能拉得出,能扑救,认真做好监督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使其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形成制度,常抓不懈。通过加大巡护、重点整治、社区宣传等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4、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资料整理工作。

5、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6、完成棚户区改造后续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下属预算单位1个,其中: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收支总预算622.96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622.9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为新增预算单位,2018年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收入预算622.9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622.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2.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622.9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62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9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22.9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农林水支出44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22.9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23.96万元。共有车辆5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无1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绩效。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4.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8.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龙门山国有林场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2、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