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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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立足政府统筹、面向社会、筹募款物;以人为本、慈善为怀、扶贫济困、救孤助残、赈灾救援、助学兴教、倡导社会公益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社会慈善款物,帮助社会上遭遇困难和不幸的个人与群体;开展各种有效的社会慈善救助工作,促进社会进步。完成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度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主要开展工作如下:负责接受个人和组织的款、物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款物募捐活动,筹募和管理慈善款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灾工作,收管、分配、调拨境内外捐赠的赈灾款物;接受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储运、发放救灾款物、抚慰救灾人士;组织各种扶贫济困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扶助;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扶助事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加强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慈善工作事务,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平衡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42.05万元,与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42.05万元,与去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42.05万元,与去年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34.05万元,占80.98%;项目支出8万元,占19.0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2.0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慈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4.05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万元,是用于保障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为完成慈善事业发展目标的工作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万元,与2018年基本保持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84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无10万元以上项目。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3.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4.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6.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8.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2.平武县慈善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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