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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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受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平武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全县饮用水、地下水及断面进行监测等。
    (二)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载体,始终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建设“畅通活力幸福美丽平武”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脱贫攻坚及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着力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格环境监测和执法,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尽心竭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向帮扶联系村倾斜,加强争取的扶贫项目落地落实,大力提升贫困村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切实做好迎接2019年省级摘帽验收工作。同时,持续做好22个专项扶贫工作涉及我局相关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发现问题、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齐心协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继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平武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冬明春攻坚行动方案》做好我县冬季和春季大气攻坚行动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我县空气质量不下降;二是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出入境断面、县城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的例行监测,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三按照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查企业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方案以及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行监测;开展2018 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2019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等;四按照《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实施方案及2025年远景目标》继续做好我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增强环境监测及监察执法工作一是围绕九绵、广平高速等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做好各标段的跟踪服务和环境监察,切实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继续做好《平武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及规范化建设,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县域平武水文站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稳;三是全力做好各项监测任务,继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升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业污染源监管、在线监测监控、生态环境监察、应急管理和现场执法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按照省、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协调配合,统筹归口,按时保质完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环保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我县环保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风气,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局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71.06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增长46.89万元,增长14.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支出政策性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收入预算371.0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46.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1.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371.0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增长4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04万元,占88.40%;项目支出43.02万元,占11.6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71.06万元,包括:节能环保支出支出278.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当地环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28.0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3.02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的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4万元,增长34.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21.12万元。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3.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功能分类科目).pdf
          4.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5.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6.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7.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pdf
          8.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9.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10.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11.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2.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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