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1:39文章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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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应急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平武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平武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应急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应急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县行政区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做好中央、省属、市属在平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职责。

15.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3.有关职责分工。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震情跟踪及震情会商的组织、趋势意见的审核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应急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四川省和绵阳市实施细则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探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2.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构建全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按照《平武县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清单+责任”式管控,加强指导,推动行业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危化品、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城乡消防为重点,及时、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4.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系统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统筹、协调、补不足”作用。

5.抓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评估工作。持续推进各项应急预案优化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完善应急演练评估改进机制,切实提高演练实效。

6.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的工作机制,满足值守应急工作需要。

7.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革命的斗争精神,勇于当担,始终肩负应急管理工作的使命。继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部门概况

应急局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地震台网监测中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无独立预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应急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20.3万元。因机构改革,原安监局、防震减灾局、政府应急办以及水务、林业、国土部分职能职责合并至应急局,故无法进行上年同期对比。

(一)收入预算情况

应急局2019年收入预算42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2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4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万元,占76.6%;项目支98.2万元,占23.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应急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2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应急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监测、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22.1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8.2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应急局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应急管理的行政运行及安全监管,地震事务的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预报及防震减灾信息管理,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的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应急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4万元。因机构改革,原安监局、防震减灾局、政府应急办以及原水务、林业、国土部分职能职责合并至应急局,故无法进行上年同期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应急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机构改革,应急局属20193月新成立单位,所涉及的合并单位资产还在清理划转中,现应急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暂为97.19万元(原安监局固定资产)。因公车改革,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应急局10万元以上项目:“应急管理员津贴项目、25各个乡镇‘灾情快速上报处理系统’灾情PDA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表1.pdf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表1-1.pdf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表1-2.pdf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pdf

      5.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表2-1.pdf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pdf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pdf

      8.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pdf

      9.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pdf

     10.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5.pdf

     11.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pdf

     12.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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