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9-03 13:50文章来源: 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武县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提供分析资料。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贯彻执行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8.管理上级统计部门下拨的统计事业费。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工作。

9.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纳入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2.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县普查中心不再承担各类普查的行政管理职责。县统计调查队不再承担各类调查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县统计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系列学习活动;二是开展统计法规宣传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三是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教工作;四是圆满完成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劳资、两项收入等等各项统计年定报表任务;五是每月及时整理出能反映全县经济发展的信息资料和统计指标完成情况,编印《统计月报》分送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撰写并发布《2018年统计公报》;完成《2018年平武经济统计年鉴》收集整理编撰工作;六是提供来电、来人、来函统计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公众了解平武、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资料;七是搞好全国第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部门概况

平武县统计局属一级算单位,下属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武统计调查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武县普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59.66万元,较去年年初收支预算总数下降11.0万元,下降4.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支出政策性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259.6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降1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安排支出预算259.66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下降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6万元,占77.66%;项目支出58万元,占22.3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平武县统计局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6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59.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武县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1.66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的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离休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平武县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3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降5.85万元,降低19.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武县统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平武县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5.5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平武县统计局10万元以上项目:“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工作经费”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pdf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pdf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pdf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pdf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pdf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浏览次数: